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学生党员发展原则

作者: 时间:2017-04-19 点击数:

1、学生党员按照学生党支部发展、院党总支审核、校党委审批的程序进行;

 

2、班级、班主任推荐发展人选,指标数小于班级数的每班推荐一人,指标数大于班级数的每班推荐二人;

 

3、学生党支部严格审查候选发展对象的入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学习成绩、违纪违规情况、志愿者活动情况、担任院干班干或参加其它社团活动情况;

 

4、学生支部书记组织支委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和投票;

 

5、投票分两轮:第一轮在符合条件的所有班级中对排第一的候选人进行信用投票,第二轮将多余指标在所有符合条件的班级中投票。


 

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部
2017年4月18日



湖南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Copyright© 2021-2025
   地址: 中国·湖南省·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 邮编:411104
   电话:0731-58688521 传真:0731-58688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