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介绍
◆ 动力工程 ◆
本专业领域是综合电气信息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等学院优势资源组建而成,自2012年开始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该专业依托“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电机与电器”、“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三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支撑,有“风电装备与电能变换”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电气控制”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湖南工程学院-湘电集团”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等产学研基地。与湘电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有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聘请这些企业的工程师为我校研究生企业导师,联合培养动力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
本专业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有:
1、风电装备设计与制造:包括风电机组设计制造技术,新型风力发电机研究, 新型电机与智能电器,海上风力发电技术。
2、风电系统控制技术:包括风电机组自动控制,风电场运行与监测。
3、风电电能变换技术:包括风电电能的变换与控制,分布式发电系统与微网技术,新能源接入并网技术。
4、动力机械设计与制造技术:包括动力机械设计理论及关键技术,机电系统动力学与振动控制,新材料设计及制备技术。
5、新能源技术及应用: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及风光互补,地热能利用与建筑环境节能。
奖助政策
为了鼓励更多优秀学生报考我校研究生,学校出台优惠政策对研究生予以资助,具体措施如下:
■凡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后第一学期一次性发放新生奖学金10000元/人;调剂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以下标准发放新生奖学金: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A类分数线10分以上的,5000元/人;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A类分数线30分以上的,8000元/人;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A类分数线60分以上的或“985” 、 “211”院校可按时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10000元/人。
■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12000元/年,用于冲抵全部学费。
■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月不低于600元/人(按12个月发)。
■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国家政策或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学年综合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 年,学年综合奖学金奖励金额分别为5000元/人、3000元/人、1500元/ 人。
■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三助”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三助”岗位津贴。
■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4000-10000元的研究生创新基金。
■凡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免收复试费,并报销一趟从考生就读学校至我校的往返交通费(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和长途的士票除外)。
■家庭特别贫困或发生重大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可获得特别困难补助和助学贷款。
■学校鼓励并推荐研究生结合课题到校外联合培养基地带薪实习,由校外培养基地视学生参与工作情况发放一定生活工作津贴。
■择优选拔品学兼优的硕士研究生留校工作。
招生说明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0月~11月,以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程序请考生密切留意有关通知。
现场报名地点由各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
3.考生报考填写时注意事项
正确填写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和联系方式等各项信息,以免在招生、录取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3.初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课程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地点:由所在报名点安排确定。
5.复试时间和地点:凡报考我校或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所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方可参加复试。其余有关招生问题,参见教育部当年招生政策和规定。
复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录取◆
将根据2016年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具体录取方案将在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
◆其他事项◆
1.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hnie.edu.cn)将及时发布2016年研究生招生信息动态,请考生查询。
2.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所报考专业的详情,请直接与所报考专业学院联系。
◆招生咨询指南◆
湖南省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 湖南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731-58683922(兼传真)
邮政编码:411104 邮箱:yjsc@hni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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