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班主任考核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15-10-09 点击数:

为进一步提高机械工程学院学生管理的工作水平,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班主任工作,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结合我院班主任工作的特点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组织

班主任的聘任、管理和考核工作受机械工程学院考核小组指导,根据机械工程学院班主任考核实施细则,对班主任工作进行学期考核,学期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将与班主任津贴的发放以及班主任的评优挂钩。

二、考核内容及办法

班主任工作考评实行量化评分制度,并根据量化评分的结果确定班主任津贴。

1、常规性工作(20分)

⑴ 班主任出勤(15分):按时参加学生工作会议、班主任例会和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总结汇报所辖班级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无故缺勤1次扣2分,无故迟到1次扣1分;每月深入宿舍2次,每缺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⑵ 常规性资料上报(5分):各班级要认真做好各项常规性资料上报工作,如班主任手册、奖助学金、各类数据统计等,并按要求及时上报。能按要求完成好上述工作的记5分;迟报一天扣2分,迟报三天以上的不得分。因上报不及时而耽误学院整体工作的,在月考核总分中酌情扣3-4分;资料虽按时上报但不符合要求的需要重新上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并按达到要求的上报时间考核。

2、学生出勤(60分):

此项内容包括上课课堂出勤、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出勤等,以校学工处和院学办检查为主要依据。出勤率低于90%者(正常请假除外),扣1分/次;低于85%者,扣2分/次; 低于80%者,扣5分/次; 低于75%者,扣10分/次。

3、宿舍卫生(20分):

此项分数满分为20分,根据学校检查结果按照每间不合格宿舍扣2分,扣完为止。

4、纪律:

⑴ 学生违纪:各班学生因违反学校和学院规章制度,受到通报批评,每次扣5分。

⑵ 重大违纪:出现集体旷课、群殴事件和安全性责任事故等,影响到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的或对学校造成较坏影响的,酌情从考核总分中扣除5-10分;后果严重的直接取消班级、学生的评先选优资格。

⑶ 事故处理:班级发生违纪事件,班主任能够第一时间落实调查,积极配合学院后续处理,自行完善解决的予以加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5-10分的加分。

⑷ 学校组织的检查、抽查时发现有旷课、迟到、早退、仪容仪表不符合标准、举止行为不文明、赌博、盗窃、上课期间滞留在宿舍、夜不归宿等违纪行为的,在考核总分中给予1分/人次的扣分。

三、津贴发放

班主任津贴分为基本津贴和奖励津贴。

1、基本津贴:每学期每班400元。

2、奖励津贴:按照班主任学期考核成绩的平均分以每班每学期150元的标准发放,达到平均分的班主任基本津贴全额发放;高于或低于平均分的班主任奖励津贴以平均分为基数,按平均分的5%确定档次,每档系数为±0.1的标准计算发放,系数最高不超过2,最低不低于0.5。

3、班级因学生出勤(出勤率低于80%)、常规性工作、宿舍卫生和违纪事件等被学校查处,并且影响到学院的学生管理考核成绩的,每次扣除50元津贴。

四、考核结果使用

1、各班级学生管理工作考核成绩将作为优秀班集体、优秀班主任、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模范集体、个人指标分配的主要依据。

2、学院对由于班主任工作不力和失误,导致班级中出现群体事件或恶性违纪事件、班级学生受到记过、记大过处分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班主任作出书面总结、及时整改,第二次及以后实行一票否决;对由于班主任严重失职失误,导致班级出现重大群体事件或重大恶性违纪事件、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实行一票否决,当月考核分为零分。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机械工程学院

2015年10月8日



湖南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Copyright© 2021-2025
   地址: 中国·湖南省·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 邮编:411104
   电话:0731-58688521 传真:0731-58688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