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港达企业助学金”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4-25 点击数:

 

 

为鼓励家境贫困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湖南工程学院港达企业助学金评选办法”,学院将开展2016年度“港达企业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机械工程学院除大四(2012级)外的全体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与名额

全院共资助20人,每人资助1000元。各班级可推荐1名候选人。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质优良;

2、家境经济困难,有三级贫困证明,并在贫困生库里有登记;特殊情况暂时没有三级证明,比如家中或者自己突发重大事故,提供相应医院或者村委会证明即可;

3、学习刻苦,成绩良好,没有无故缺勤旷课;

4、遵守校规校纪,未受过任何处分;

5、有助学贷款以及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优先;

6,、在院学生会担任学生干部,做事积极负责的学生优先。

四、评审程序

1. 本人填写《港达企业助学金申请表》,提供家庭情况介绍资料,提供民政部门或当地村委会、街道的有效证明材料;

2、班级进行民主评议推荐。班主任签署意见后,将材料报送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机械工程学院根据学办上报材料,组织人员深入调查核实(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经核实无误后确定初定名单;

4、初定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一周无异议以后,由机械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确定最终名单。

 

五、说明

各班须于4月30日前提交所有申报材料。逾期不报将视为放弃助学金申报资格。

 

 

湖南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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